在石家庄,电车是需要上牌照的。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如下:
- 电动自行车
- 合标车: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
- 非标车: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km/h-50km/h之间的两轮电动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 符合国标的电动摩托车:车主需要提供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交强险保单以及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摩托车:不能上牌,但可以在规定的过渡期(一般为3年)内上路行驶,过渡期满后,禁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