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安,没上牌的电车不可以开,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 新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 旧车: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在成安,没上牌的电车不可以开,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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