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电车是需要制定规章的,以下是部分城市关于限行电车的规章情况:
- 河北
- 石家庄:禁止违规低速电动车在市区主干道行驶,郊区部分区域允许使用,但需遵守交通规则,对违规上路的低速电动车进行查处,扣车并罚款。
- 保定:允许低速电动车上牌,但需符合地方标准,禁止未上牌的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对违规车辆进行查处,扣车并罚款。
- 四川
- 达州、南充、遂宁、广安:禁止销售非标、拼装、改装低速电动车,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二轮车实施临时备案登记管理,2028年5月31日前可全市通行,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全面禁止上道路行驶、禁止乱停乱放。
- 安徽
- 合肥: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禁止无牌无证低速电动车上路,严查非法改装、超速、闯红灯等行为,划定限行区域。
- 芜湖、蚌埠、淮北:对低速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禁止在主干道、景区、高峰时段上路,禁止未登记车辆上路,严查违规行为。
- 福建
- 泉州、漳州、莆田:禁止低速电动车在高峰时段、景区及周边道路、市区主干道行驶,加强执法。
- 广东深圳: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了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通行管理措施。一级限行区限行所有非机动车;二级限行区不限行民生行业(蓝牌)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三级限行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限制民生行业(蓝牌)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