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悬挂黄牌,2025 年三环以内(含三环主辅路)限制通行。
石家庄对不同类型电动车辆有不同的管理规定:
- 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绿牌),不限行。
-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发放临时号牌(白牌),给予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2025 年 4 月 30 日临时号牌到期后,此类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不过符合特定条件的白牌电动自行车可转为绿牌继续上路。
- 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能办理白牌转绿牌。2025 年 4 月 30 日后,想要继续上路行驶,需要注销其原白色电动车牌,重新注册并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同时在三环以内(含三环主辅路)限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