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撑伞骑电车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所以,无论是为了遮阳还是挡雨,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都不可以手中持物。
在山东省,依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试行标准》第 22 条第 5 项规定,对于驾驶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时 “手中持物” 的,处警告或 20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罚款。
撑伞骑电车不仅违法,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影响骑车人的视线和平衡,使骑行变得危险,在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易发生事故等。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撑伞骑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