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电动自行车将实施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该标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正式发布,2025 年 9 月 1 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具体如下:
- 强化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
- 限制塑料件占比: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 5.5%。
- 增加电动机相关要求: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
- 完善防篡改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 6 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 提升制动性能: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提升制动性能要求。
- 调整整车质量上限: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 55kg 提升到 63kg。
- 新增企业质量要求: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 增加定位监测功能: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 调整脚踏骑行装置要求: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 明确后视镜安装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规定使用年限标注: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 年 9 月 1 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