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上海购买电车有补贴。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包括纯电动小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不含变更)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定额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包括:
- 个人消费者信用状况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
- 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在上海市登记的小客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领过上海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旧车转让日期应介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 个人消费者新车购买日期以上海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应当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应当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之间。
- 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转让车辆不得转回本人名下,新购车辆应当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 “上海发展改革” 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