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济宁市电车销户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有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 补贴条件: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 补贴标准: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单辆车实际销售价格 15% 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500 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单辆车实际销售价格 20% 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600 元。
- 补贴流程:消费者通过 “2025 年济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专区,填写申请手机号并勾选车身和电池是否完整,提交后领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有效期为 72 小时)。到店扫描销售门店活动二维码并签订旧车权属个人承诺书参与活动。选定新车后,由销售门店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相关信息,系统自动核减补贴金额,消费者按扣减后的金额支付价款。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 补贴条件: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 2012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济宁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含 2.0T)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 补贴标准: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 补贴流程: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 “汽车以旧换新” 小程序,按照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填报提交申报材料。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 补贴条件: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济宁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转让的旧乘用车应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补贴标准: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购车价格 8 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 3000 元,价格 8 万元(不含)至 20 万元(含)的每辆补贴 8000 元,价格 20 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 12000 元;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购车价格 8 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 4000 元,价格 8 万元(不含)至 20 万元(含)的每辆补贴 10000 元,价格 20 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 15000 元。
- 补贴流程: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 “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 小程序,发票开具地选择济宁市,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