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徐州可以开电车,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情况:
可上路的电车类型及要求
-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 25km/h。2025 年执行的新修订标准将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 55kg 放宽至 63kg,且不再强制性要求安装脚蹬装置,允许安装后视镜等。此类车属于非机动车,需登记上牌,车主应妥善保管购车发票、合格证等上牌所需材料。
- 轻便电摩:最高车速大于 25km/h 且小于 50km/h 的电动摩托车产品。属于机动车管理,必须上牌,驾驶者需持有 F 类以上驾照(E、D 类驾照均可)。
- 电动三轮车(符合规定的):例如经过申领人居住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车辆牌证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应当携带行驶证,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路段)内,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靠右边行驶。
- 低速四轮电动车(过渡期内):如果当地为非标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备案登记,悬挂临时号牌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驾驶者需持 C2 以上驾驶证。
相关上路规定
- 佩戴安全头盔: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含铜山区、贾汪区)以及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 遵守交通规则:如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禁止上路的电车类型
- 过渡期结束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各地为非标电动车设置的过渡期结束后,未明确通知延期的,此类车不能上路,否则交警将予以罚款、扣车处理。
- 无 3C 认证的电动二、三、四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上路行驶,各地会严查此类车辆销售、上路情况。
- 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常见的像解除限速器装置、加大电池仓容量、加长鞍座等非法改装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将面临处罚。
- 当地未经备案的电动低速四轮车:部分地区明确停止电动四轮车上路,车主需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