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部分电车相关补贴可以拿到,主要涉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电动自行车领域,以下是具体情况:
-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
- 补贴政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印发《2025 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每辆车平均补贴 8 万元,其中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 4.2 万元。
- 补贴条件:更新的车辆需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纳入相关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新购车辆使用性质应为 “公交客运”。补贴资金支持车龄 8 年及以上,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 申报与发放:拟申请补贴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
- 电动自行车补贴
- 补贴政策:商务部等 5 部门办公厅发布通知,2025 年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如北京市对交售且注销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在北京市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本市购买《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新车且依法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最终销售价格不低于 1500 元新车,每辆补贴 500 元,还有额外补贴等情况。深圳市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内交售报废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合格新车,购买销售价格 1500 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500 元。
- 补贴条件:一般要求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的新车需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等。如北京要求旧车注销时间须在 2024 年 12 月 1 日之后,新车登记时间须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且所注销旧车与购买新车车主登记须为同一人。深圳则要求报废回收证明、新车销售发票出具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车上牌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期间,报废回收证明持有人、新购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 申报与发放:各地申报与发放流程不同。如北京个人消费者需在 2025 年 2 月 8 日至 12 月 10 日通过 “京通” 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登录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 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深圳个人消费者通过补贴申报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上传资料和提交申请,补贴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审核,核验上牌情况,对于符合补贴条件、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
如果是新能源乘用车等其他类型电车,目前没有明确的全国性补贴政策。但不排除部分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关补贴措施,具体可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