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两轮电瓶电车通常是可以使用的,但在部分地区有一些特殊规定。
在南京,根据 2024 年 10 月 10 日南京市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4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使用期限延至 2025 年底,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严禁在该市道路行驶。
此外,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云南曲靖、景洪等地停止使用此前发放的 “白底红字” 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违规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依法进行处理。江西萍乡明确,超标车过渡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萍乡所有挂有临时通行标志的两轮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西藏日喀则市也明确,“超标” 或相关手续不齐全的两轮电动车过渡期有效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1 日起持有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
不过,也有一些地区允许非标两轮电动车在 2025 年继续上路。例如,青海西宁市公安局等 5 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期间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河南郑州市公安局也发布通告,明确郑州的非标电动车延长过渡期,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如果你的两轮电瓶电车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通常可以正常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 2018)的车辆,其具有时速不超过 25km、带脚蹬等特点,并且需要悬挂绿牌。而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建议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按照规定进行置换更新、淘汰报废或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以确保能够合法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