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 9 月 1 日之后,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才算是符合国标,具体要求如下:
- 速度限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km/h,一旦车速超过此限制,电动机将自动中断动力输出。
- 重量限制: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为 63kg。
- 电机功率:虽然标准中未明确限定电机功率的具体数值,但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同时对电机转速、功率和转矩进行了综合限制,确保在输入电压达到最高时,车速也无法超过 25km/h。
- 电池电压:虽未明确在新标准中提及,但按照以往要求,电池标定电压通常小于等于 48 伏。
- 防火阻燃: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 5.5%。
- 防篡改设计: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控制器不再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并具备过定锁压功能;限速器也不再具备修改限速值的功能。
- 安全性能: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鼓励安装后视镜;要求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脚踏装置: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使用年限:生产企业需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 认证要求:必须经过 3C 认证。
如果是指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或四轮车等其他类型的 “大电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速不能超过 50km,电动摩托车时速可以超过 50km,电动三轮车或四轮车只要符合国家的管理,在车管所有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