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上牌了能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消费者有权退货。具体情况如下:
退货情形
- 质量问题:
- 产品没有应有的性能,但事先没有说明。
- 不符合明确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要求。
- 采购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条件。
-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其他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 所购产品经两次维修后不能正常使用。
- 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到货后七日内可以没有理由直接退货,但消费者定作的产品、鲜活易腐的产品、交付后的报纸期刊等不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内。
退货方式
- 协商退货:与商家沟通,确认退货条件,如折旧费等,签订退车协议。
-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如购车发票、合格证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车牌处理
退车时需将车牌卸下,牌照需归还交警部门或个人持有,不能与车辆一同返还给销售商。如果购买的电动车是连牌一起销售,可以连牌一起退给销售商。若自行上牌,车牌需归还交警部门,注销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