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车票价并没有降低,反而有所调整。
2020 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将长春市中心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空调公共汽电车(包括有轨电车)票价进行调整,一票制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由 1 元调整为 2 元。此次票价调整主要有以下原因:
- 政策要求:《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以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 成本因素:长春市公交车票价近 20 年未变,低票价与日益攀升的运营成本背离,企业经营亏损状况逐年恶化,严重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票价调整,增加企业收入,可增强企业对车辆和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
- 行业惯例:随着新能源公交车普及率不断提高,国内大中城市公交车除个别城市外,都已实行了差异化的票价制度,普通公交车票价 1 元,空调公交车票价 2 元。
当然,为了减轻乘客的负担,对于使用交通联合一卡通、市民卡、学生卡等乘车的乘客,长春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