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买电车有补贴,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新能源汽车补贴
- 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补贴范围:2025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转让或报废的车辆须在 2025 年 1 月 8 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新购车辆需在江苏省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间,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不限制注册登记地。
- 补贴标准:新车含税价格为 5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每辆补贴 10000 元;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每辆补贴 12000 元;20 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每辆补贴 15000 元。
- 苏州市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
- 补贴范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苏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购车价格 20 万元(含)以上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补贴。
- 补贴标准:原补贴金额为 3000 元 / 辆,2025 年 3 月政策优化升级后提高至 4000 元 / 辆。补贴额度总计 1.5 亿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同时,支持多级政策叠加,国补 / 省补与苏州市补同享,对既符合上述政策又符合国家、省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政策条件的消费者,支持同时申请享受相关补贴(上级政策有另外规定的除外)。
电动自行车补贴
- 补贴范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江苏省内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
-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新车剔除各环节优惠的最终销售价格 30% 予以 “立购立减” 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 辆。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
- 补贴范围:针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企业,车龄满 8 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给予定额补贴。车辆报废时间、新购车辆时间以及动力电池更换时间均要求在 2024 年 7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期间。
- 补贴标准:对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 8 万元;对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 4.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