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并非完全没有电车卖,只是目前处于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的特殊时期,相关销售情况受到了一定影响。
2019 年 12 月 1 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实行《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制度并开展注册登记工作。拉萨市在 2021 年 1 月 1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了全市注册登记工作,总登记注册量达 7.3 万余辆。按照规定,2025 年 1 月 1 日起,过渡期结束,禁止这些超标电动车在拉萨道路行驶。自当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予以查扣处理。
为配合此次整治工作,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紧盯销售和维修环节,加大了对相关商家的检查力度,督促建立追溯体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规范线上及平台经营,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让部分商家更加谨慎地对待电动车销售业务,尤其是可能涉及超标电动车的相关产品,从而给人一种 “没有电车卖” 的错觉。
不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仍然是可以正常销售的。并且,为了鼓励超标电动车车主更换符合标准的车辆,拉萨市还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开展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工作,车主可凭借相关证明到商家以旧换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还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