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翻新电车作坊是违法的。相关分析如下:
- 违反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翻新电车通常是将旧的、有质量问题的电动车通过简单维修、更换部分零件或重新喷漆等方式进行处理,然后当作新的或质量较好的电动车出售,这属于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 违反认证规定:电动自行车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才能出厂、销售。翻新电车作坊往往不具备相关认证资质,其生产销售的翻新电车没有经过正规的认证程序,属于违法销售未经认证产品的行为。
- 存在安全隐患:翻新电车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可能存在车架结构不稳定、刹车系统不灵、电气线路老化等安全问题。这些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危及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违反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相关规定。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执法机构会进行严厉打击,包括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