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牌电车在厦门的行驶有一定限制,具体如下:
- 岛内:禁止在思明区、湖里区以外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路行驶。2022年4月11日,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在思明、湖里区划定了31条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后调整为33条,2023年9月又新增石亭路和金山路为严管路段。这些严管路段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和停放(在思明、湖里区登记上牌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对悬挂岛外号牌、本省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3条第7项,可以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
- 岛外: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外地牌电车一般可以正常行驶,但需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和相关管理规定。不过,如果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2023年12月31日)禁止上路行驶。如果想将外地牌电动车转移到厦门岛外使用,可参考以下做法:如将泉州绿牌电动车转移到厦门海沧,可先去泉州办理转移登记,然后带上档案资料和身份证到海沧大队办理注册登记。
此外,在大型展会期间或特定区域,如厦门北站出发层等,外地牌电车可能会受到临时的交通管制和限行措施,具体需根据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