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骑电车需要戴头盔。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菏泽市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牡丹区交警大队还在城区部分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佩戴头盔对于骑电车的人来说至关重要,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能使人员受到伤害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菏泽骑电车还戴头盔吗
2025-03-21 17:04:23
阅读 2 次
评论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