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电动自行车不可以上那安高速,而符合机动车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可以。以下为你具体解释:
- 电动自行车禁止通行:南宁市那安快速路是由原南宁绕城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改造而来,参照高速公路封闭管理模式,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交警部门已在那安快速路各立交匝道入口设置标志牌,提示非机动车禁止通行。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可以通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获得行驶证的机动车均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对于符合机动车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只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具有国家质监等相关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合格证,悬挂相应的号牌,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就可以在那安快速路上行驶。但如果是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的面包车(含2014年以前注册登记的符合面包车技术参数和结构特征的小型载客汽车)、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封闭式货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则禁止通行城市快速路主路,不过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在禁止通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