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车没发票能上牌,可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 补开发票:若车主购车时未索取发票或发票遗失,可凭借车辆销售单到车辆销售商家补开发票。补开的发票需商家在正面签注为补开发票,除此之外,销售商其他任何证明都是无效的。
- 开具财产证明:如果商家无法补开发票,车主可拿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财产证明书办理上牌手续。此外,车主也可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财产证明书原件,但需带上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刊登遗失声明:车主还可选择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见报后,将该声明剪下来(含报社名称和日期),与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一起粘贴在A4纸张上,作为上牌材料之一。
办理上牌时,除了上述替代发票的材料外,车主还需准备申请登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的表格、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电动车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整车出厂的合格证明原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