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上楼充电消防是管的。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此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他民用建筑内存在违规为电车充电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和措施来加强管理,如常德市规定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的日常监督检查,查处不当充电行为。常州市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等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向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部门报告。
电车上楼充电消防管吗
2025-03-19 0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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