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的一般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 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如发票、收据等,若没有,可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进行容缺办理。
- 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若没有,集中上牌期间也可凭签署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容缺办理。
上牌方式及流程
- 线上办理(以衡水为例):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点击界面右下角“登记上牌”,根据引导自助备案,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自取需到选定的网点核验车辆;邮寄则由邮政人员上门核验(号牌邮寄费用由邮政部门收取)。
- 现场办理:前往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点。现场核验车辆,工作人员进行注册登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发放号牌。
号牌类型
- 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
- 对在用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核发黄底黑字的正式号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例如,石家庄在无“带牌销售”资格网点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可通过“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学法教育”平台(“石家庄车驾管在线”—“便民服务”—“电动自行车备案”),进行“车主备案”,“车主备案”完成后前往辖区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建议提前关注当地交警部门的相关通知和公告,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