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四川省在购买电车方面的一些政策: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四川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享受一次性补贴2万元。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补贴对象为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并在四川省内购买新乘用车,同时完成旧乘用车转让登记和新乘用车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补贴金额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8%,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补贴对象为在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须含蓄电池组)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金额为新车销售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换购合格铅蓄电池新车的,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补贴采取“支付立减”模式,优惠直达消费者。
此外,在一些地方层面可能还有其他相关优惠政策,例如部分地区可能会对特定类型的新能源汽车给予停车费优惠、通行优先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