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代驾的电动车需要上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代驾电动车也需要上牌。
在济宁,自2019年12月1日起启动电动车登记挂牌业务。具体规定如下:
- 获得CCC认证证书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 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 对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规定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
办理上牌时,需携带车主的身份证件、车辆来源证明以及车辆整车产品合格证明,前往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交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