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车在高速公路上是收费的,其收费标准与传统燃油车相同。具体如下:
- 客车:
- 1类:≤9座(且车长小于6米),车公里费率为0.4元/千米,车次费为5元。需要注意的是,沪杭甬高速公路1类客车车公里费率为0.45元/千米。
- 2类:10-19座(且车长小于6米)/乘用车列车,车公里费率为0.4元/千米,车次费为5元。沪杭甬高速公路2类客车车公里费率为0.45元/千米。
- 3类:≤39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车公里费率为0.8元/千米,车次费为10元。
- 4类:≥40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车公里费率为1.2元/千米,车次费为15元。
- 货车、专项作业车:
- 1类:2轴(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车公里费率为0.45元/千米。
- 2类:2轴(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车公里费率为0.841元/千米。
- 3类:3轴,车公里费率为1.321元/千米。
- 4类:4轴,车公里费率为1.639元/千米。
- 5类:5轴,车公里费率为1.675元/千米。
- 6类:≥6轴,车公里费率为1.747元/千米。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电车可能会享受优惠政策。例如,使用ETC支付通行费的车辆,可享受九五折基本优惠(已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大于九五折的,不再叠加基本优惠)。此外,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沿线桥梁岑港至岱山段(舟岱大桥)对装有ETC设备的一类客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按原收取通行费标准的85%收费,国际标准集装箱的专用运输车辆调整为按原收取通行费标准的5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