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对电车有一定限制。相关情况如下:
-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目前任城区仍是按照2019年出台的《济宁市任城区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规范、疏堵结合、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总原则,整治违规行驶、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另外,主城区的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治理方案和禁行区域已提上议事日程,未来可能会划定特定区域禁止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
- 电动自行车: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2022年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暂不禁止上路行驶,但不再允许办理过户,车辆不再使用时需及时办理注销报废。此前,2019年山东省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指出,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修订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时速大于25km/h且整车质量大于55kg的“电动摩托车”划分为机动车,上路需上牌,并且要求持有驾驶证、行驶证,购买保险,走机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