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会处理共享电车违章。如果共享电车出现违章行为,交警会依法进行处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共享电车违章行为及相应处罚情况:
- 未佩戴安全头盔:部分城市已开始严查骑行共享电单车不戴头盔的行为。例如长沙,对驾乘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实施警企联合惩戒,自8月1日起,因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查获的,驾驶人将被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第一次限制使用一个月,第二次限制使用两个月,第三次限制使用一年。而在荆州,相关部门目前对骑共享电单车佩戴头盔一事采用积极引导的方式,尚未进行查处和惩罚。
- 无牌照上路:电动车上路必须上牌,共享电动车也不例外。在一些地方,如果骑行无牌共享电动车上路被交警拦下,一般会受到口头教育,要求限期上牌,情节严重的会被罚款20-50元。如广州,明确禁止投放无牌共享电单车,驾驶无牌的共享电单车属于非法上路,执法人员查到后会依法开罚单罚款。
- 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等。例如南昌,市民李某华因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被电子警察抓拍后被罚款50元。荆州交管局也将查处电动车以及共享电动车逆行作为常态工作,针对共享电动车骑手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20元的处罚。建宁县交警大队对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对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成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对违法行为人限制扫码骑行,初次违法的,禁用一个月;二次违法的,禁用三个月;三次违法后,终身禁用。
为了避免因共享电车违章而受到处罚,用户在使用共享电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查看车辆是否有牌照,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进行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