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有一些混淆,外贸中通常说的是“接受”(Acceptance),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愿意按这些条件和对方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接受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一旦受盘人作出有效的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 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 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的内容一致,即接受应是无条件的。如果受盘人在接受中对发盘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或添加了新的条件,就构成了还盘,而不是有效的接受。
- 接受的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发盘人可以在发盘中规定接受的方式,如要求以电报、电传、信件等特定方式作出接受。如果发盘没有规定接受方式,受盘人一般可以按发盘所采用的方式或采用比发盘更快捷的方式作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