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园玩小电车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在广州等有明确规定的城市,公园通常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违反规定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相关处罚如下:
- 较轻违法: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属初次违法的,处警告。
- 一般违法: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不属初次违法,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较重违法:机动车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不属初次违法,妨碍查处违法行为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公园管理规定允许特定类型的小电车,如儿童游乐区专门的观光小电车、供残疾人使用的电动代步车等在指定区域和路线行驶,那么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小电车不违法。
在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地区,一般来说,只要小电车的使用不违反公园的管理规定,不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游览和安全,不破坏公园的设施和环境,通常是可以在公园内使用的。但如果小电车的使用存在超速、逆行、载人等违反交通规则或公园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