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沧州,骑电动车需要戴头盔。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第四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2024年12月13日起,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交警一、二、三大队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了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严格管控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行为。
沧州电车子也要戴头盔吗
2025-03-16 03: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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