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车可以上牌。以下分别介绍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的上牌情况:
电动自行车
- 受理范围: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 所需资料:
- 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深圳户籍还需要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 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进口凭证。
- 购车发票。
- 办理步骤:
- 网上认证:进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
- 预录信息:按提示对车辆拍照、预录入并拍照上传资料信息,等待系统后台预审。
- 预约查验:预审通过,按提示预约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预审未通过,微信将推送服务通知,告知车主未通过原因。
- 验车选号:按预约时间到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查验合格的,缴纳牌证制作费用,通过“五选一”方式线上确定号牌号码。
- 选购保险:电动自行车保险分为50元、80元、150元三档,最高赔偿超过20万元,市民可自愿选择购买。
- 牌证领取:市民在预约时选择牌证邮寄的,邮递员7个自然日内寄件上门,同时可提供免费安装服务;选择牌证自取的,需在接到邮政短信或电话通知后,自行到选定的牌证领取点领取,领取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服务。
电动汽车
- 申请条件:
- 个人:
- 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 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骗,按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以及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除外)。
-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 单位: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满足申请之日起最近连续12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等条件之一;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
- 个人:
-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指定网站(http://xqctk.jtys.sz.gov.cn)或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直接取得指标,然后按照领取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备齐所需资料、查验机动车、登记审核资料、选取机动车号牌、缴纳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用、领取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等流程完成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