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外贸出口的申报流程如下:
前期准备
- 资质获取:企业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这是合法开展出口业务和申请退税的基础。
- 账户开设:开设外币账户,用于接收外汇款项。
- 退税备案:在退税局办理出口退税备案,告知相关部门企业即将开展出口退税业务。
- 单证准备:准备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出口许可证件、商检证书等出口单证。
报关出口
- 申报准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备齐货物后,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也可委托专业报关公司办理。
- 委托报关:若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报关,需向其提供正式的报关委托书。
- 提交申报:发货人或其代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交出口报关申请,并附上所有必要单证。目前电子报关已经普及,企业可通过电子口岸平台或其他海关认可的系统,录入、申报并上传电子数据报关单及随附单证。
收汇核销
货物出口后,企业收到外汇,要及时进行收汇核销,确保收到的外汇与报关出口的货物价值相符。
退税申报
- 数据录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选择“免退税申报”。可选择电子口岸下载数据解密后导入并进行配单操作,也可手工点“填写明细”录入申报。
- 数据处理:导入报关单数据后,在“数据管理—待处理数据”界面补填和确认出口发票号、币制、汇率、商品码、运费等信息。
- 数据匹配:采用智能配单或填写明细表的方式进行数据匹配。智能配单可按报关单、发票、商品品名分类配单;填写明细表则需手工录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 提交申报:数据匹配完成后,勾选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查看是否存在疑点。自检完成且无问题后,点击“提交申报”,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
后续事项
申报成功后,企业需关注退税进度,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妥善保存与出口业务相关的所有单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