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会查四轮电车,相关情况如下:
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
- 生产销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信部许可生产目录、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规电动四轮车。
- 改装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非法改装电动四轮车,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 运营规定:禁止电动四轮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违反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
- 上路规定:在市区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应依法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过往及当前查车情况
- 过往整治情况: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曾开展过针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的整治行动,对闯禁行、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电动四轮车实施教育、扣留和处罚等措施,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拦检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还利用监控设备对重点路段进行视频巡查,加大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 当前上牌情况:夏邑县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集中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常态化登记时间从2025年3月1日以后开始,后续公安交警部门将对相关车辆开展常态化管控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