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车卖豆浆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通常要依据是否取得相关许可及是否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等因素来判断,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
从经营许可角度
- 无证经营违法: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般需要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等证件。如在河北迁安,有当事人利用电动小吃车经营豆浆等食品,因未依法取得备案卡和营业执照,被认定为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小摊点违法行为。
- 符合条件可经营:部分地区对食品摊贩有一定的包容政策,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符合一定卫生等条件的食品摊贩,可以不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需要进行备案。如果骑电车卖豆浆者按照当地规定进行了备案等程序,是可以合法经营的。
从城市管理角度
- 占用道路等违规区域经营违法: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区域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进行经营活动。如在贺州市,有流动摊贩利用电动三轮车占用城市道路销售豆浆,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被处以罚款。在合肥市,也有摊贩因在城市主要道路占用道路摆摊卖豆浆等小吃,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受到处罚。
- 在允许区域经营合法:有些城市设置了专门的便民摊点区域或规定了特定的允许摆摊经营的时段和地点,只要骑电车卖豆浆的经营者在这些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就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
从食品安全角度
- 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违法:如果售卖的豆浆在原材料采购、制作过程、储存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使用了变质的原料、加工环境不卫生、没有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等,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会受到相应处罚。
-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合法: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制作、销售豆浆,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则是合法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