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对于电车进电梯的处罚规定有所不同,以山东济宁为例,根据《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携带电动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以下是部分其他地区的处罚规定:
- 广东省:根据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 上海市:根据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湖北省:根据2024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的《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电梯乘用人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电池等可能影响电梯安全的物品,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将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