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上黄牌的报废年限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为3-5年,具体因地区政策和车辆类型而异,以下是具体情况:
- 作为超标车的黄牌电动车
- 在大部分地区,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车上黄牌,过渡期一般为3年。如宁波规定超标电动车上黄牌只有3年使用期限。
- 也有部分地区设置了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例如江苏省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三轮、四轮车实行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管理。
- 作为电动摩托车的黄牌电动车:部分地区将电动摩托车归为机动车,上黄牌,其车牌通常永久有效,但需按时年检,且车主需考取相应驾驶证。如拉萨规定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要求与传统燃油摩托车类似,黄牌、蓝牌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十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其中,第2年、第4年、第8年无需检验,可直接申领免检标志;第6年、第10年,需到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申领检验标志,超过十年的,每年都需要年检1次。
- 其他特殊情况:福州的电动车黄色号牌有效期自号牌领取之日起不超过4年,期限届满后,当地政府将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不再延续的,号牌予以注销,车辆可变更为蓝色号牌或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