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电车直行时,左转和右转的车辆或电车需要让行直行的电车,而不是电车让左转右转。主要依据和情况如下: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时,优先让直行的车辆、行人通行。
- 责任划分:若转弯车辆与直行电车发生事故,通常转弯车辆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例如,林某某驾驶轿车右转弯时与钟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林某某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引发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直行电车存在闯红灯等严重违规行为,导致与转弯车辆相撞,那么电车驾驶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直行的电车需要让行,具体如下:
- 灯头让灯尾:在十字路口,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若电车后进入交叉路口,而另一方向先进入的车辆还在行驶过程中,即使电车是直行,也需要让行。
- 支线让干线:在大城市有主干线和支线之分,支线车辆直行通过交汇路口时,需要让行主干线车辆。若电车在支线上直行,而干线有车辆左转或右转,电车需要让行。
- 辅路让主路:当主路车辆右转汇入辅路时,辅路车辆即使是直行状态也需让行。如果电车在辅路直行,主路有车辆右转进入辅路,电车要让行。
- 有“让”行标志:如果路口设置了“让”行标志,直行的电车也需要让行其他并入或转弯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