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和河北都是可以开电车的,以下是具体情况:
北京
- 本地电车:北京本地的新能源电车可以正常上路行驶,但也有一些特定规定。比如长安街及其相关延长线等部分道路有特殊的交通管理措施,自2025年2月15日起,东长安街、西长安街等道路全天准许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和临时行驶号牌车辆)和公共汽车电车通行。
- 外地电车
- 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6:00至24:00,外地新能源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被禁止驶入六环路以内区域。
- 载客汽车:工作日7:00至9:00和17:00至20:00,外地新能源载客汽车禁止进入五环路(含)以内路段;工作日9:00至17:00,私家外地新能源车执行尾号限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同时,所有想进入北京六环路以内的外地车辆,必须提前在北京交警APP上办理进京通行证,每年每个车辆可办理最多12次,每次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河北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情况如下:
- 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对在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以石家庄为例,在用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5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电机额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给予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等部分路段。
- 电动两轮、三轮、四轮机动车: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应当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法缴纳交强险、取得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须遵守市区道路限行规定。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