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车车牌的要求根据申请人身份不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个人申请条件
- 北京市户籍居民: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 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者《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 港澳台居民: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在京居住的有效住宿登记。
- 外籍人员: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在京居住的有效住宿登记。
- 单位申请条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 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 注册地在本市的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 注册地在本市的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在本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
- 注册地在本市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 家庭申请条件
- 在满足个人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 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此外,对车辆本身也有要求,车辆需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且经过北京市环保部门严格的排放标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