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漳出门是可以骑电车的,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 车辆要求
- 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需要登记上牌。自2021年10月中旬临漳县开始筹划实行低速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制度,车主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相关购买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当地上牌点进行备案登记。
- 符合标准:所骑的电动自行车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等。
- 骑行人员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醉酒驾驶。
- 骑行行为规范
- 佩戴头盔: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公安机关将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越线停车等,否则会面临相应罚款,如逆向行驶罚款30元、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罚款10元、越线停车罚款30元等。同时,不能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桥通行,否则罚款50元。
- 走非机动车道:在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