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四轮电车是否限制上路,各地政策不同,总体来说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全面禁止上路
- 沈阳:2025年2月,沈阳市交警发布通知,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低速电动车,全面禁止低速车上路。
- 甘肃漳县:要求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车,限期在2025年1月31日前通过置换、回购等方式全部淘汰。
分阶段整治
- 河南济源:交警部门启动“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行动,第一阶段从3月底持续至4月,主要进行劝导、警告及违法停车、交通违规等行为的整治;第二阶段自5月1日起,常态化查处无牌无证的低速四轮车,依法进行处罚。
严查违法行为
- 江西新余:交警部门加紧整治低速电动车的载人、无牌无证、酒驾等问题,在重点时段与区域进行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
- 浙江龙泉:当地交警通过定期检查与巡逻,打击低速四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等行为。
一般来说,以下几类低速四轮电车是明确禁止上路的:
- 非标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且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四轮车。
- 无牌、假牌、套牌车:无法追溯车主信息,存在极大监管漏洞的车辆。
- 无证或准驾不符车:驾驶员未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的车辆。
- 无保险车:未投保交通事故责任险等保险的车辆。
- 报废车:超出使用年限,进入报废期,安全性能大幅降低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