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车驮货物在符合一定规定的情况下不违法,超出规定则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应遵守以下规定:
- 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
- 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
- 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驮货物,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 批评教育:交警部门会对违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害和违法性。
- 罚款:根据具体情况,对驾驶员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暂扣车辆:若超载情况较为严重,可能会对电车进行暂扣,待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再予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