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购买电车是有补贴的,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国家层面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 报废换购补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2万元。
- 转让换购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地方层面
- 云南省: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云南号牌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单台补贴1.5万元。
- 江苏省苏州市:2025年1月1日-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苏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购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3000元补贴。
- 四川省泸州市:新购补贴方面,单车成交价在7万元以下的,补贴1000元;7万元(含)至15万元的,补贴2000元;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2500元。异地购车入户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异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在泸州首次登记上户,给予每辆车1000元补贴。
- 山东省泰安市:3月1日起,用户通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20%给予以旧换新立减补贴,最高500元,锂电车换铅酸车,多补100元。
- 浙江省:杭州市、宁波、绍兴等地启动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标准提高至40%,每辆车最高补贴1200元。
- 广东省汕尾市: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换购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