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在西双版纳是可以上牌的。具体情况如下:
可上牌的电车类型及要求
- 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
- 车辆要求:实行3C国家强制认证,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需要有脚踏骑行功能。
- 材料要求:个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若是外地人口,还需暂住证或居住证。单位或机构上牌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机动车)
- 车辆要求:车辆须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
- 材料要求: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原件、交强险保单、购车发票等。
- 驾驶人要求:驾驶电轻摩需F照、电摩需E照、电动三轮摩托车需D照、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需F照、电动四轮车需C2或以上驾照。
不能上牌的电车类型
- 来历不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电车。
- 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电车。
- 整车编码丢失、凿改的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