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电车补贴政策通常是各地政府为了加速淘汰存有安全隐患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推动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减少安全风险等目的而制定的,以北京、清远、拉萨为例,相关政策如下:
- 北京市
- 补贴对象:交售且注销本人名下在北京市登记上牌满6个月及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本市购买《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新车且依法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旧车注销、新车登记时间均须在政策申报期内。
- 补贴标准:对2024年11月4日-12月31日期间提交补贴申请的符合条件个人消费者,每辆新购车辆补贴500元,每人享受1次补贴。其中,对交售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补贴100元;对所交售旧车经过电池健康评估的消费者,额外补贴50元。
- 补贴流程:个人消费者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登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并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电动自行车“交旧换新”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 清远市
- 补贴对象:在清远市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换购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2025年度内每人限补贴一辆新车。
- 补贴流程:个人消费者向销售门店交付并委托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取得旧车回收证明,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后,于2026年1月10日24时前进入“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申报。市商务局会第三方审核机构,对个人消费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清远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消费者银行卡账户。
- 拉萨市
- 补贴对象: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拉萨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白底红字牌照)车主。
- 补贴标准:超标电动车淘汰按照蓄电池电压容量48V、60V和72V分为三档进行补贴,蓄电池为48V的补贴371元;60V的补贴615元;72V的补贴785元。
- 补贴流程:需淘汰退市“白底红字牌照”的电动车所有人,就近前往具备专业回收报废资质的企业设置的便民回收网点,将车辆交回收公司查验,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完整填写报废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验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