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在起步时是有相关声音规定的,以保障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相关规定如下:
- 中国:早在2017年9月29日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明确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向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另外,GB/T37153-2018《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规定了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的工作车速范围(0-20km/h)等要求,虽为推荐性国标,但很多车企也在执行。
- 欧盟:2014年发布(EU)540/2014法规,并于2017年修订,从2019年7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动汽车,必须在2021年之前装配噪声发生装置,即车辆声学警报系统AVAS。当车速低于20km/h时,AVAS将自动启动并发出警示音,且禁止驾驶员关闭该功能。
- 美国:根据FMVSS141规定,所有重量在4.5吨以下的四轮汽车,当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汽车以不超过30km/h(或18.6mph)的速度行驶时,车辆必须发出警示音。
- 澳大利亚:2024年1月17日发布了静音车辆低速提示音法规ADR113,针对有纯电模式的车辆,要求2025年11月1日之后的新车型及2026年11月1日之后的新车均必须强制搭载电动车低速提示音系统AVAS。
- 日本:日本政府要求自2018年3月起,新生产的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必须安装车辆接近报警装置,且不允许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