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C电车不能在南宁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行驶。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禁止悬挂非本市区籍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南宁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通行。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 定义解释:本市区籍是指车辆登记地为南宁市(不含武鸣区及市辖各县),且登记住址为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范围。外环高速公路是指由S5101南宁外环高速(安吉互通立交至玉洞西互通立交段)、G7201南宁绕城高速(玉洞西互通立交至石埠北互通立交段)和G80广昆高速(石埠北互通立交至安吉互通立交段)组成的高速公路环线。
- 违规处理:如市民骑桂C号牌等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在南宁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交警部门将按照无牌或违反限行规定进行处罚。
- 车辆转入规定:如果车主想将桂C电车转入南宁使用,若电动自行车是新国标且材料齐全,车主可以重新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如果是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则无法重新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