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什么电车不能开

2025-03-07 18:43:15  阅读 2 次 评论 0 条

在广东,以下几种电车不能开:

  • 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非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广州):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除对下肢残疾人员专门定制的机动轮椅车外,非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 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拼装、加装、改装行为,如加装、改装电动机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等,驾驶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二百元罚款,责令恢复原状后及时退还车辆。
  • 超标电动自行车:超过国家规定的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等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广东多地已过了过渡期,禁止上路行驶。比如广东湛江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之后违规上路的超标车会被交警处以1000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主还可能被直接扣留电动车。
  •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此类器械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 其他装配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广州):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除下肢残疾人员专门定制的机动轮椅车外,其他装配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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