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电车通常包括以下类型:
- 有轨电车:这是一种在轨道上行驶的电车,通过架空的电源线获取电能来驱动。它沿着特定的轨道线路运行,一般有固定的站点和运行时间表,常见于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等,如一些城市的老式有轨电车线路以及现代的新型有轨电车系统。
- 无轨电车:同样依靠电能驱动,电能也是由架空的电源线供给,但无轨电车没有固定的轨道,而是通过橡胶轮胎在道路上行驶,它可以像公共汽车一样灵活地在城市道路上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能够根据交通状况和站点设置停靠上下乘客。
- 电瓶车:一些大型的、用于公共交通或特定运输领域的电瓶车也可包含在内,例如景区内用于搭载游客的大型电瓶游览车、工厂或仓库内用于运输货物的电瓶平板车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这些电瓶车的使用涉及公共安全等刑法所关注的范畴,也会被视为刑法中的电车。
- 缆车:主要是指用于山区交通运输或景区观光等的缆车系统,通过电力驱动缆绳带动车厢在索道上运行,承载乘客或货物在不同的地点之间往返运输,如一些高山景区的缆车,由于其在交通运输中的重要性以及涉及众多人员的安全等因素,也属于刑法中电车的范畴。